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“省创计划”)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创业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(不含专升本),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,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,申报人以一、二年级在校生为主(五年制为一至三年级),原则上不接受2020年9月份进入毕业班的学生申报。
二、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。
1.创业训练项目: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。
2.创业实践项目: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3.项目不得与以往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或教师课题重复。
4.一个项目指导教师数量原则上为一人,最多不超过两人,2016、2017年未结题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允许申报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1.各学院按照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的原则,积极动员组织学生组队申报,创业导师、学业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申报,并作为导师积极参与申报,鼓励学生尽快确定课题内容,联系并确定指导教师,认真准确填写《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或《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、《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2.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创业项目进行严格评审,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。
3.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29日(星期一)上午十点前将《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》(一份)或《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》(一份),《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》(一份)、《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》(一份)纸质版签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创业就业指导科,太白湖校区、任城校区、高教园交至韩广勋(673831),日照校区交至陈长峰(623656),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陈长峰。
学生工作处
2020年6月23日